186装修 发表于 2021-1-19 23:54:26

邢台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关于疫情期间办理车驾管业务


邢台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关于疫情期间办理车驾管业务实行“延期办”、“容缺办”的公告

邢台交警邢台交警今天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服务疫情防控大局,经省交警总队批准,决定在邢台市范围内推行车驾管业务“网上办、延期办、容缺办、”,保障疫情防控和生产生活物资运输车辆便利出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8项车驾管业务实行“延期办”。

1、调整机动车强制报废期限。对于2021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因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将延后3个月将机动车状态调整为“达到报废标准”。

2、调整驾驶证注销期限。对于2021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因超过有效期3年未换证的驾驶证,将延后3个月将驾驶证状态调整为“注销”状态。

3、调整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期限。对于2021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因超过有效期1年未换证的驾驶证,将延后3个月将驾驶证状态调整为“注销可恢复”状态。

4、调整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期限。对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需要参加审验教育的驾驶人,将延后3个月将驾驶证状态调整为“逾期未审验”状态。

5、调整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在2021年1月15日前已获得学习驾驶证明且有效期止在2021年1月1日以后的,所有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统一延长3个月。

6、调整机动车使用原号保留期限。机动车在办理转移、注销、变更迁出、变更换发新能源汽车号牌业务后,在2021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原号牌号码保留期限满2年的,对使用原号保留期限统一延长3个月。

7、调整机动车驾驶人满分教育记录单有效期。对于2021年1月1日(含)前已申请满分教育但未完成满分教育的驾驶人,统一将机动车驾驶人满分教育记录单有效期延长3个月。

8、调整互联网预选号牌号码有效期。对于在2021年1月1日(含)后在互联网平台预选机动车号牌的,按照省交警总队部署,延长有效期。



二、1项车驾管业务实行“容缺办”

自2021年1月15日起至4月15日期间,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业务的,对于未核查到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信息的,允许继续申请办理。下次办理交管业务前补齐资料,否则不予办理。





三、推行车驾管业务“网上办”

疫情期间群众可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e.122.gov.cn)或者交管“12123”手机APP,办理以下23项车驾管业务。

(一)、机动车类

1、新车注册登记预选号牌2、二手车预选号牌3、新能源车换牌预约4、新能源车换牌选号5、机动车检验预约6、补换领机动车号牌7、补换领行驶证8、补领检验合格标志9、核发临时号牌10、申领免检标志11、变更机动车联系方式12、互联网申请临时号牌

(二)驾驶证类

1、考试预约

2、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3、期满换领驾驶证

4、遗失补领驾驶证

5、损毁换领驾驶证

6、超龄换领驾驶证

7、延期提交体检证明

8、延期驾驶证审验

9、延期换领驾驶证

10、提交驾驶证照片

11、变更驾驶证联系方式

在办理业务中间如有疑问,可拨打0319-12123、3099585(工作期间)电话咨询。

四、开辟绿色通道,保障防疫车辆和人员的车驾管业务及时办理。疫情期间因防疫工作需要在人工窗口办理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的,可拨打3278612(工作时间)电话预约,市车管所将第一时间开辟绿色通道,加急办理。


2021年1月18日






三、推行车驾管业务“网上办”

疫情期间群众可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e.122.gov.cn)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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