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发生以来,根据群众举报及网络巡查等线索,市县两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辖区违法经营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开展调查。经查,邢台市场上有售标示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口罩”,产品标示适用范围为医用,标示注册证号为豫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2640367号、豫械注20192140044等,规格为20只/包。外观上看这些口罩非常薄,剪开后无中间过滤层,且经营者不能提供上述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等证明文件。执法人员当即对上述口罩予以扣押。鉴于案情重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迅速调集执法骨干力量成立专案组,赶赴河南省长垣市展开协查。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河北省市场监管局、河北省药品监管局和河南省长垣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的大力支持下,专案组经过两天的辗转奔波,取得了涉案口罩的鉴定意见。经鉴定,涉案口罩均非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经依法注册的合法产品。市、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迅速对涉案当事人立案调查,现已查办此类案件15起,共查扣非法口罩2.1万余只,罚没共计151万余元。
(一)邢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办4件。
1.依法对桥东区宇涛日化门市作出没收非法口罩2940只,没收违法所得2667元,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2.依法对邢台天恩成商贸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00元,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3.依法对桥东区泽泽便利店作出没收非法口罩155只,没收违法所得610元,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4.依法对田某作出没收非法口罩1400只,没收违法所得1920元,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临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办3件。
1.依法对临西县玉亮百货店作出没收非法口罩420只,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2.依法对临西县临西镇常兴堂药店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3.依法对临西县海强综合商店作出没收非法口罩26只,没收违法所得37.4元,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办2件。
1.依法对威县秋菊服装店作出没收非法口罩12600只,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2.依法对邢台中怀商贸有限公司威县分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350元,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宁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办2件。
1.依法对宁晋县志青百货门市作出没收违法所得80元,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2.依法对李某明作出没收违法所得65元,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五)柏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办1件。
依法对柏乡县焕士百货门市作出没收非法口罩800只,没收违法所得2410元,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六)巨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办1件。
依法对闫英豪消毒用品经销处作出没收非法口罩1300只,没收违法所得2579元,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七)隆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办1件。
依法对隆尧县唐尧商城宋家百货门市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985元,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
(八)南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办1件。
依法对南宫市益华堂大药房作出没收非法口罩220只,没收违法所得255元,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