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邢台市税务局

“企业纳税信用评价及信用级别运用”

新闻发布会

时 间:2019年6月28日星期五 09:30

地 点:邢台市日报社新闻发布厅

本期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主持人:市政府新闻办科长温慧道

出席领导:孙亚彪/郑毅/王保利

文字实录

尊敬的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好,很高兴能和大家见面。 首先,感谢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税务部门的帮助和支持,对全市税收工作的深入宣传报道。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的内容是2018年度企业纳税信用评价及信用级别的运用情况。

一、2018年度信用评价概况

纳税信用评价是年度性工作,一年评价一次。 2018年度的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已经在今年4月完成,5月初向社会发布了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 2018年度 共评价纳税人83156户,其中A级纳税人2212户, B级纳税人29884户, M级纳税人38693, C级纳税人2278户, D级纳税人10089户。 2018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呈现以下三个主要特点:

(一)从评价结果来看,结果分布较为合理。 A、B、M、C、D五类纳税人占比分别为2.66%、35.94%、46.53%、2.74%、12.13%,呈现出了橄榄形分布。 从参评企业数量看2018年比2017年增加了7500户,将来还会对自然人和个体户进行信用评价,届时参评的范围会更大、参评的数量会更多。 2018年AB级纳税人合计比2017年增加了8600户,反映出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在不断提升。 2018年D级纳税人比2017年增加7100户,主要原因是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等地方税种未按时申报所致,借此机会提醒广大纳税人一定要按时申报,不要因小失大。

(二)从评价过程来看,评价组织程序更加严密。 今年是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后,第一次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工作,结束了原国税、地税两套系统评价的历史。 一套系统评价,确保信用评价信息更完整,更能客观反映纳税人守法状况。 整个过程全部借助系统完成,实现了系统自动对比计算和级别评价,评价结果更客观。

(三)从评价指标来看,评价结果更加公正。 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共计96个,其中91个指标全部从核心征管系统自动采集,占到全部指标95%。 可以说,最大程度的减少了以往信用评价中人为因素的干预,使得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更加公正。

纳税信用的查询渠道是: 1.登陆电子税务局-我要查询-纳税信用状态信息查询; 2.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纳税服务”-“涉税查询”模块; 3.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

二、动态管理情况

信用动态管理是信用管理的日常工作。 如果纳税人对自己的信用级别有异议,或者漏评级别,纳税人可到办税服务厅申请纳税信用的复评或补评,我们将竭诚为纳税人服务。 2018年信用信息发布后,我们已为4户纳税人办理纳税信用补评,为16户纳税人办理纳税信用复评,充分保障了纳税人合法权益。

三、信用级别的运用情况

信用级别评价是基础,运用是目标。 信用评价结果的奖惩激励,是提升税法遵从度、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的关键。 作为纳税信用管理的主管部门,我们税务局一直致力于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在各个领域的广泛运用。

     (一)实施差别化服务

1、对纳税信用评价为A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予以下列激励措施:

1)主动向社会公告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

2)一般纳税人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

3)普通发票按需领用;

4)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的纳税人,还可以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服务;

2、对纳税信用评价为B级的纳税人,可申请一次领取不超过2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

    3、对纳税信用评价为C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依法从严管理。

     4、对纳税信用D级的纳税人要实行惩戒。 具体措施是: 对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验旧供新、限量供应。 对于出口退税企业,要加强出口退税审核。 对D级纳税人要加强纳税评估,严格审核报送的各种材料,提高监督检查频次,不得适用规定处罚辅导内的最低标准。 将D级纳税人名单通报相关单位,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安全许可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 评为D级的企业,D级要保留两年,第三年纳税信用不得评价为A级。

(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1.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的要求,“纳税信用等级不属于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是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条件之一。

2.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3号)的要求,“纳税信用等级不属于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是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条件之一。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中明确规定: “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为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的,不得享受该项优惠政策”。

4.《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是享受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优惠的条件之一。

5.《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号)规定,纳税信用等级为B级以上的企业可评定为一类出口企业。 一类出口企业管理措施为: 一是税务机关受理该类企业的出口退(免)税正式申报后,经核对申报信息齐全无误的,即可办理出口退(免)税。 二是在国家下达的出口退税计划内,可优先安排该类企业办理出口退税。 三是税务机关可向该类企业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并建立重点联系制度,制定专人负责并定期联系企业,及时解决其有关出口退(免)问题。

  (三)提供无担保无抵押贷款服务

我局与邢台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邢台银保监分局联合印发了《2019年银税互动共促民企工作方案》; 与邢台建设银行、邮储银行、邢台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兴业银行、河北银行、交通银行签订了新的银税互动协议,开发了系列纳税信用贷产品。 为纳税信用B级以上企业提供无担保无抵押贷款服务。 截止到5月底,为2249户纳税人发放了11.16亿元贷款。 其中与建设银行合作“小微快贷和云税贷”项目为1897户纳税人办理了8.3亿元贷款; 与邮储银行合作“税贷通”项目为60户纳税人办理了7626万元贷款。 与邢台银行合作为21户发放贷款576万元,与农行合作“税E贷”项目为271户发放贷款2.04亿元。

以上措施,就是为了鼓励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引导纳税人向高纳税信用级别靠拢,让诚信者一路绿灯,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我们将一如既往努力工作,在构建信用邢台的征程中,奉献邢台税务人更大的贡献。

再次感谢各位媒体朋友的支持和关注。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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