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网上挂牌出让过程包括挂牌阶段(即自由报价阶段)和竞价阶段(即限时报价阶段),挂牌时间(即自由报价阶段)截止时,所有竞买人自动进入竞价阶段,限时报价周期为300秒。
(二)本次挂牌出让土地(除高压管线和地上附着物),以现状挂牌,有意参加竞买的视为已对现状了解。
(三)本次挂牌出让土地是以楼面地价为起始价,土地成交后按成交楼面地价×计容建筑面积计收出让价款(取整至万元)。
(四)本次土地挂牌出让只通过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以上传扫描件的方式提交申请,不接受书面、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竞买人登录邢台市行政审批局网站(http://xzspj.xingtai.gov.cn/),点击【公共资源】或【公共资源交易】,进入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市级国土交易登录”入口,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可获取出让文件,进行网上提交申请、报价等操作。具体操作见《土地竞买人操作手册》和《权益互联系统操作指引》。
(五)本次出让地块内如有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及线路、人防设施、电力设施、热力燃气设施、铁路线、建筑垃圾等(除高压管线和地上附着物),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六)具体规划要求以邢东新区规划建设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或意见)为准。详细问题请咨询邢东新区规划建设局,电话:0319-3880009。
(七)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挂牌出让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邢东新储[2019]9、10、12号地块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土地出让价款,邢东新储[2019]9、10、12号地块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缴清50%出让价款,六个月内缴清全部出让价款。
(九)按照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2019〕-6)文件要求,本次出让地块需按要求配建绿色建筑等级和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等。
(十)本公告解释权归邢东新区土地储备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