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有公民都应该积极响应配合国家及省、市、县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主动申报是否有武汉或湖北其他地区旅居史,不得故意隐瞒。所有公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第一时间报告,并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不得故意隐瞒。
二、故意隐瞒武汉或湖北其他地区旅居史人员指的是自2020年1月8日以来,故意隐瞒从武汉或湖北其他地区回来或者是去过武汉或湖北其他地区的返回人员。
三、故意隐瞒武汉或湖北其他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务于2020年2月7日下午6:00前据实报告,超过规定期限仍不报告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故意隐瞒武汉或湖北其他地区旅居史人员,视其造成后果严重程度,依法追究责任,最高可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其密切接触者,视情节参照处理。对公职人员,按县1号令、2号令,一律顶格处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武汉或湖北其他地区旅居史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故意隐瞒不报的,加重一档处理。
六、对于在故意隐瞒武汉或湖北其他地区旅居人员的排查中,因履职不力,排查不到位,造成有武汉或湖北其他地区旅居史人员瞒报漏报的,给予排查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党纪政务处分。
七、欢迎广大群众踊跃举报相关线索,对提供故意隐瞒人员情况线索经确认属实的,给予举报人1000元奖励,并对举报人情况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6868303
发热门诊电话:6887009
内丘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