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襄都区户口、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有房产(用途必须为住宅)、长期实际居住,户口、房产、居住一致,且房产为第一监护人或适龄少年100%产权所有。家长需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交款手续原件)、2020年水、电正式收据,出生证明,小学毕业证(或毕业证明)。
2.小学毕业生监护人(父母)无房产,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本区同户籍同居住的:家长需提供邢台市房管局房地产交易中心开具的无房产证明和现居住地的2020年水、电正式收据,出生证明,小学毕业证(或毕业证明)。
3.本区拆迁户,需提供户口簿,拆迁协议、出生证明、小学毕业证(或毕业证明)。
4.无本区户籍,但第一监护人或适龄儿童在本区内有自购住宅性质房产(用途必须为住宅),且房产为第一监护人或适龄儿童100%产权所有,长期实际居住。需提供监护人房产证(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及交款手续原件)、户口簿,2020年水、电正式收据,出生证明,小学毕业证(或毕业证明)。
5.在本区租房的务工人员子女,家长需提供户口簿,工商营业执照或务工证明,居住证,居委会证明,租房合同,出生证明,小学毕业证(或毕业证明)。
注:以上证件需原件及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