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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都区医保局针对重特大疾病人员 落实医疗保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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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15 11:36:32|来自:中国河北邢台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医疗救助

医疗救助是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医疗救助工作,是落实保障困难群众公平享受基本医疗权益的重要举措。襄都区医疗保障局为加快推进提高经办服务时效、加强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全面落实政策,发挥制度效能,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截至目前,襄都区医疗保障局救助重特大疾病困难对象累计58人,救助金额31.53万元。


政策依据:按照《关于印发<邢台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邢民[2016]21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厅 河北省民政厅 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冀医保规[2019]4号)文件规定,对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住院费用累计超过10万元的特困、低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保险和社会帮扶后,个人及家庭负担的合规基本医疗费用(以下简称“合规费用”)超过家庭承受能力的实施重特大疾病救助。救助标准:特困人员剩余合规费用100%救助,限额2万元;低保人员剩余合规费用70%救助,限额1.5万元;非特困、低保的困难救助对象,剩余合规费用3万以上部分30%救助,限额1万元。

二、大病保险

政策依据:按照《关于印发<邢台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邢医保发[2020]28号)规定,对年度内参保城乡居民因自然疾病住院和门诊慢性病发生的累计高额医疗费用,按照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有关政策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的部分,纳入邢台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范围。2020年度襄都区大病保险报销4163人次,报销金额1060.41万元。


保障水平:邢台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万元,封顶线为每人每年50万元(自2020年10月1日起执行)。按以下比例分段支付,各段支付比例为:起付线以上至10万元(含)赔付60%;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赔付65%;20万元以上至封顶线赔付7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起付线和封顶线。

我就是牛小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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