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手机客户端

邢台同城,邢台人便民生活信息平台

搜索
查看: 3008|回复: 0

[襄都区]2021年公办初中招生公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7-12 17:13:39|来自:中国河北邢台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贯彻落实邢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襄都区教育实际,现就依法有序做好襄都区2021年公办初中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就近、免试”原则,家长按要求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到所属片区学校报到。

二、招生办法

(一)第一批(襄都区内小学毕业生,且符合襄都区初中招生条件的):

1.小学毕业生信息登记及核实

襄都区内小学毕业生由各小学负责登记、审核毕业生房产、户口和居住证信息,区教育局组织人员对相关证件、材料进行复审。


2.划定初中学校招生范围,公布划片招生名单

区教育局根据各初中学校招生计划和周围生源分布情况,科学合理确定每所初中学校招生范围(见附件1),7月16日将符合在襄都区上公办初中的名单下发各初中学校和小学。各小学负责通知到每名小学毕业生。


3.报到时间及携带相关证件要求

7月18日至20日,初中学校依据名单,办理第一批新生报到手续。家长对照以下六类情况,结合自己实际准备好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房户一致”:具有襄都区户口、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有房产(用途必须为住宅)、长期实际居住,户口、房产、居住一致,且房产为第一监护人或适龄少年100%产权所有。家长需提供户口簿、房产证、小学毕业证(或毕业证明)、水费或电费正式收据。

2.“直系三代”:小学毕业生监护人(父母)无房产,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本区同户籍同居住的:家长需提供户口簿、房产证、监护人(父母)无房证明、小学毕业证(或毕业证明)、水费或电费正式收据。

3.“拆迁户”:学校服务片区内市区拆迁户且未入住新居的,按户籍地址所属学校分配学校,家长需提供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口簿、监护人(父母)无房证明、小学毕业证(或毕业证明)。

4.“有房无户籍”:无本区(片区)户籍,但第一监护人或适龄儿童在学校服务片区内有自购住宅性质房产,且房产为第一监护人或适龄儿童100%产权所有,长期实际居住。家长需提供监护人房产证、户口簿、小学毕业证(或毕业证明),6个月以上水费或电费正式收据。

5.“有户籍无房产”: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有襄都区户口、但无房产的,家长需提供户口簿、小学毕业证(或毕业证明)等相关材料。

6.“外来务工子女”:在本区租房的务工人员子女,家长需提供居住证、户口簿、小学毕业证(或毕业证明)。


(二)第二批(襄都区外小学毕业生,且符合襄都区初中招生条件的):

1.具有襄都区户籍、房产或居住证、需到襄都区上初中的,监护人可在7月22日至7月24日期间,对照第一批六类情况,并结合自己实际,提供相应证件、材料,办理登记手续。登记地点为:邢台市龙泉小学(龙泉东大街350号)阶梯教室。

2.区教育局结合第一批新生报到情况、第二批新生登记情况以及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区内学生情况,合理确定第二批报到名单,并于8月5日发各初中学校。各初中负责通知到第二批登记的每名小学毕业生,并及时安排好报到工作。

3.8月10日前,各初中学校要将初一新生报到情况汇总后报区教育局教育科备案。

三、招生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初中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细则,优化工作流程,规范相关材料;要在学校大门口醒目位置设置咨询处并公开张贴学校咨询时间、咨询电话,有序做好新生报到工作。区教育局将严肃查处招生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将依规依纪予以处理。


2.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纪律要求。严格按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凡擅自突破招生计划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严格控制班容量,初中原则上不超过50人;不得跨区域招生,不得招收不属于招生范围内主城区以外生源;要严格按照“一生一档”建立招生档案,对家长提交的复印件,学校要留存备查。


3.切实加强学籍管理。区教育局将充分利用学籍系统在学生登记注册及遏制学生无序流动等方面提供的基础性保障作用,坚持“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原则,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问题,特别要加强区外招收和转入学生的学籍管理,对手续不齐全,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严格控制学生非正常流动。


未尽事宜,以省、市、区相关文件为准。

我就是牛小城…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精选推荐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