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邢台同城】,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招聘】可获取邢台各地最新招聘、报名等相关信息。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河北科技工程职业技术大学。主要职责:教学。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3年河北科技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拟选聘博士研究生15人。具体要求详见《河北科技工程职业技术大学2023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设置。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持有《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安排部分招聘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赛会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人员。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选聘范围 博士研究生。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科技工程职业技术大学网站(http://www.xpc.edu.cn/)发布招聘信息;到符合招聘条件的大学、科研院所官方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到符合招聘条件的高校校园双选会、招聘会以及相关部门组织的“高层次人才洽谈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通过电子邮箱的方式接收报名。电子邮箱:jxzuzb@163.com。 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将《河北科技工程职业技术大学2023年高层次人才选聘报名表》(附件2)《河北科技工程职业技术大学2023年选聘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3)、本人简历,本、硕期间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电子版、学信网下载的各阶段学历认证证明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主题为:姓名+岗位代码+学位学历+毕业院校+专业。 根据岗位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对发现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资格审查通过的进入测评考核程序。 资格审查结果及面试试讲等事宜,均在学院官方网站-人才招聘栏通知,请及时浏览关注。 (三)测评考核 由学校人事处组织专业专家和人力资源专家组成测评考核组,采取面试或试讲方式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测评考核,对其学习工作经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课堂内容组织及论文、科研、实践能力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科技工程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学校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9-2271166(河北科技工程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9-2273247(学校纪检监察办)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767(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科技工程职业技术大学 2023年6月7日 附件下载: 附件1:河北科技工程职业技术大学2023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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