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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乡县2025年公开选聘平乡县人民医院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 ...

    2025-7-29 11:00 / 发布者 : 牛小城 / 查看 : 456 / 评论 : 0

    摘要 : 平乡县2025年公开选聘平乡县人民医院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时间:2025年7月30日9:00至8月6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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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满足平乡县人民医院用人需要,结合2025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名。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基本情况


    平乡县人民医院是一家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急救、康复为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公立医院;是国家爱婴医院,全县唯一院前急救中心、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危重新生儿抢救中心、卒中中心、胸痛中心;是首批“千县工程”示范单位、“百强县医院提质行动”单位,“4+1”医联体成员单位(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河北省中医院五所省级医院);是省二院、省四院定点帮扶医院,是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选聘方式。


    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选聘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资格复审、测评考核、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40周岁(1984年7月30日至2007年7月30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5年平乡县人民医院拟选聘工作人员4名。具体要求详见下表:


    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设置。


    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凡涉及到年龄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5年7月30日。


    (三)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高校在读生;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


    5.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立案审查期间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公开选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选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2025年7月29日通过“平乡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免收报名费。


    报名网站:http://106.119.166.66:6600/i-2


    2.报名时间:2025年7月30日9:00至8月6日17:00


    审核时间:2025年7月31日9:00至8月7日17:00


    3.网上报名、初审、打印准考证的基本流程: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选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考生操作指南》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考生照片要求:近期蓝底证件照,应光线均匀、正面、无PS美颜、无遮挡、免冠;jpg格式,240×320像素,100kb以下。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即完成报名。


    报名成功后,请返回报名系统查看报名状态,确保成功报名。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报考机会。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资格复审时间、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报名开始和结束时容易出现网络拥堵,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高峰期报名。多名考生使用同一台电脑报名时,每位考生报名完成后一定要点击退出系统按钮,关闭所有显示本人信息的填报页面,禁止同时打开两个或两个以上页面,以免发生错误。


    (7)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网上报名系统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密切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平乡县人民医院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且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考生自行打印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带二维码);“国家基层服务”期满人员和“服务冬奥志愿者”人员需提供相应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提供国家学历认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发布资格复审公告。在此期间,资格复审各项要求如有变化,以资格复审公告为准。


    (四)测评考核


    2025年平乡县人民医院公开选聘测评考核工作采取面试形式。


    根据报名情况,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超过5:1时,采取医学知识笔试的方式按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医学知识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未超过5:1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当场在考点外指定位置公布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选聘人数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1.学历、学位较高者;2.烈士子女或配偶;3.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如无以上情况或情况相同人员,则通过加试评选出人员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卫健局、平乡县人民医院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体检合格的,由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平乡县人民医院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进行考察,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测评考核、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平乡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且影响聘用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与县医院办理聘用手续。


    2.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本次公开选聘的新聘人员按县医院同等在职人员落实薪酬待遇。


    4.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特别提醒:考生要24小时保持所留电话畅通,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六、其它事项


    技术咨询电话:16631922217


    政策咨询电话:


    0319-7987806 (县医院人力资源科)


    15303199979  (县医院人力资源科)


    0319-7822031  (卫健局)


    0319-7838388 (县人社局)


    咨询时间:

    上午8:3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


    本公告由平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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