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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县2025年公开选聘高中教师的公告

    2025-7-14 20:00 / 发布者 : 牛小城 / 查看 : 298 / 评论 : 0

    摘要 : 威县2025年公开选聘高中教师的公告>>>报名时间:2025年7月21日—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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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结合2025年威县教师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高中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威县第一中学选聘高中教师共计10名,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实施高中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等职能。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14日至2007年7月14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底前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2025年7月底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5.具有符合岗位条件的教师资格证书;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5年威县第一中学拟公开选聘高中教师10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威县2025年公开选聘高中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凡涉及到年龄、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5年7月14日。


    岗位信息表中部分具体条件的说明:


    1.岗位条件中“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持有《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的2025年高校毕业生(2025年7月底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5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3、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严格落实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考,但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与岗位要求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拟聘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3.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因各种原因导致选聘岗位计划空缺的,经威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空缺计划可调剂至急需、紧缺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采取电子邮箱的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7月21日—7月25日。


    报名邮箱:wxsydwzp@163.com


    联系电话:0319-6156936(威县教育局),0319-6156965(威县人社局)。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威县2025年公开选聘高中教师报名表》(表格在威县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符合岗位学历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学信网下载有效期内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材料。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5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参加报名的人员需提供所有相关报名材料的扫描件,以PDF的格式发送至报名邮箱,同时提供本人电子版蓝底小二寸照片1张发送至报名邮箱,资格审查合格的在参加面试时提供报名要求所需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填写信息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到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由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威县教育局、威县纪委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由工作人员进行电话通知。


    (二)面试


    对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统一组织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1.各类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超过该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2.各类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该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根据报名情况适时增加笔试环节,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用于筛选各岗位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资格使用,不计入最终录取成绩。是否增加笔试环节,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报名情况研究确定。


    面试方式:采取说课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考点张贴和威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面试加试,加试成绩当场宣布,并在考点公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人社局、教育局组织实施,采取多种形式,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进行考察,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未按时参加体检、考察环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招聘岗位的,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60分)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轮,公示后不再递补)。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威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办理相关审批、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2025届毕业生需在办理入编手续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在聘用合同中注明,具体要求按聘用合同执行。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正式聘用人员纳入财政全额事业编制,列入财政全额开支,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考生要24小时保持所留电话畅通,因考生电话无法接通影响报名、考试及聘用等环节招聘工作的,后果考生自负。


    (四)本《公告》由威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威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附件:

    1.威县2025年公开选聘高中教师岗位信息表

    2.威县2025年公开选聘高中教师报名表


    威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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