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邢台同城】,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供暖】可获取邢台最新供暖... 1.本采暖期需变更用热状态(停热或恢复用热)的用户,请于10月30日前办理停热或恢复供热手续,停热或恢复用热的用户持房主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等相关资料到供热公司营业厅办理。 2.本采暖期供热状态无变化的热用户,直接缴纳热费即可。 3.有历年陈欠热费的热用户,补齐欠费后,方可办理停热或恢复用热业务。 4.首年办理供热的热用户,持身份证及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到供热公司营业厅签订供热合同,并缴纳相应热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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