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邢台同城,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租房】可获取邢台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相关信息。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市特困人员供养家庭、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含《邢台市中心城区2023年度住房保障准入条件》印发前纳入住房保障范围的城镇低收入家庭)和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采取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或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方式保障。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市特困人员供养家庭按原第一类住房保障家庭(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市特困人员供养家庭)缴纳租金或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城市低保边缘家庭按原第二类保障家庭(城镇低收入家庭)缴纳租金或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和《邢台市中心城区2023年度住房保障准入条件》印发前已经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的青年人(新就业职工)及新市民(外来务工人员)按原第三类保障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缴纳租金或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 青年人(新就业职工)和新市民(外来务工人员),采取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方式保障。 《邢台市中心城区2023年度住房保障准入条件》印发前已经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的青年人(新就业职工)和新市民(外来务工人员),可继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或领取公租房租赁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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