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邢台同城】,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幼升小】可获取邢台小学招生政策服务平台 根据邢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邢教字〔2025〕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襄都区教育发展实际,现将2025年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符合襄都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阳光招生原则,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 二、招生对象 202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襄都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以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方式及时间 招生通过“线上报名+线上初审+线下审核”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线上报名:2025年7月28日8:30—7月31日17:30。 学校现场审核:8月1日8:30—8月3日17:30。 根据报名实际情况,由学校通知需现场审证的具体时段,家长携带有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到报名学校进行现场审核。 四、线上报名、录取流程 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可通过微信扫码或浏览器输入网址(见报名方式),登录“襄都区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城区报名入口专区→选择城区小学报名入口→选择相关类别(只能选择一个批次)→选择对应乡镇(街道)、村(社区)、小区→选择学校报名→按要求填报信息(学生基础信息、监护人信息、户籍信息、住房信息等)→上传证照图像→保存提交→学校线上初审后确定需现场审核的时间→家长根据学校通知要求到学校现场审核→家长查询录取结果→学校录取 报名网址:https://zs.xtczzp.cn/xiang-du/ 报名二维码: 五、报名类别、录取批次顺序 适龄儿童网上报名分为四个批次,学校按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第四批次顺序录取。如某一批次报名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调剂到对应批次有学位的学校。适龄儿童的监护人应依据《邢台市襄都区2025年公办小学招生范围》(附件1)及以下要求报名。 (一)第一批次:房户一致、直系三代一致和拆迁户的适龄儿童 1.房户一致:适龄儿童为学校片区内常住户籍(报名前迁入)、适龄儿童或第一监护人有自购住宅性质房产(不含商用、商住两用、公寓、公租廉租、期房等)且实际居住,户籍、房产、居住一致,且房产为适龄儿童或第一监护人100%产权所有。按照房产地址所属片区小学报名,需准备户口簿、房产证明等相关材料。 2.直系三代一致:学校片区内直系三代同户籍同居住(房产为一代100%所有,房产、户籍地址一致),且适龄儿童第一监护人无房产。按照房产地址所属片区小学报名,需准备户口簿、房产证明、第一监护人无房证明等相关材料。 3.拆迁户:襄都区内拆迁户,且未入住新居。选择户籍地址所属片区小学报名,需准备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不含货币补偿协议)、户口簿、监护人无房证明等相关材料。 (二)第二批次:房户不一致的适龄儿童 房户不一致:适龄儿童为襄都区内非房产地址户籍(报名前迁入),适龄儿童或第一监护人在区内有自购住宅性质房产(不包含商用、商住两用、公寓、公租廉租、期房等)且实际居住,房产、户籍不一致,且房产为适龄儿童或第一监护人100%产权所有。按照房产地址所属片区小学报名,需准备户口簿、房产证明等相关材料。 (三)第三批次:有襄都区房产的适龄儿童 有襄都区房产:适龄儿童非襄都区户籍,适龄儿童或第一监护人在区内有自购住宅性质100%产权的房产(不包含商用、商住两用、公寓、公租廉租、期房等)且实际居住。按照房产地址所属片区小学报名,需准备房产证明、户口簿等相关材料。 (四)第四批次:襄都区内户籍无房产的适龄儿童和外来人员随迁务工子女 1.有户籍无房产: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有襄都区或高新区户籍、无自购住宅性质房产。 2.外来人员随迁务工子女(有居住证无房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第一监护人具有襄都区或高新区有效期内居住证。 户籍或居住证在襄都区范围内的可就近从白塔小学、南康庄小学、东大街小学、辛庄小学、前晋祠小学、旭阳小学、朱田庄小学、东静庵北街小学、东静庵南街小学9所学校中选择1所报名;户籍或居住证在高新区范围内的可就近从大色学校、张村小学、北康庄小学、双楼小学、西大树小学5所学校中选择1所报名,需准备户口簿、居住证等相关材料。 六、享受优待政策 现役军人、烈士、消防人员及其他享受国家教育优待政策人员子女入学工作由所属部门统一办理,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报名前向所属部门申请,由相关部门核实后转交区教育局,符合相关政策的,由区教育局按就近就便原则统筹安排入学,录取学校组织享受国家教育优待政策人员子女在阳光招生平台上报名。 七、相关说明 1.线上报名先后次序、现场审核先后次序均不影响学位分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即有效。线上填报信息与现场审核资料需相互一致、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而造成适龄儿童不能正常入学的,由适龄儿童监护人承担后果。 2.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其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批准。 3.监护人一般是指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是法律规定的其他自然人。适龄儿童父母离异的,须出具离异判决书。适龄儿童属于领养的,监护人需提供合法领养证明。 4.房产证明一般是指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因历史原因或其他情况无法办理的小产权房屋、公房改革房屋等,需提供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有效证明材料和所属乡镇(街道)、村(社区)出具的证明。 5.截止报名前,有购房合同但未交工、未入住的期房,不作为适龄儿童入学的依据。按照邢台市制定的《关于进一步促进保交房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临时措施》的通知要求,市区购买新建商品房或用于居住的商业用房但未交付的,且户籍已迁入房产所在地派出所公共地址的适龄儿童,按照第四批次报名,根据新购未交付房产位置选择第四批次学校。 6.监护人房产证因房屋贷款在银行质押的,需提供打印日期是距离现场审核资料时间一个月内的不动产查档证明。 7.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原则,对符合规定条件的随迁子女,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居住证暂行条例》、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河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8.适龄儿童户口簿无法证明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之间关系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若适龄儿童户口簿无法证明其监护人之间关系的,需提供监护人的结婚证明。 9.坚持自愿申请、公平公开、就近就便原则,结合实际,执行区内多孩子女义务教育长幼随学政策,原则上长随幼,根据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但不得自由择校。 未尽事宜,以省、市、区相关文件为准。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邢台市襄都区教育局。 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319-3605041、3605043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区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0319-3605022、3605044 区教育局监督举报邮箱:qdjyk@126.com、jjz303@126.com 区教育局现场咨询地址:邢台市襄都区龙泉东大街350号 招生平台技术客服电话:13032697535 附件: 邢台市襄都区教育局 2025年7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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