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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的公告

    2025-11-29 19:00 / 发布者 : 牛小城 / 查看 : 10 / 评论 : 0

    摘要 : 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时间:2025年12月3日9:00至12月9日17:0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邢台同城】,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招聘】可获取邢台各地最新招聘、报名等相关信息。

    为进一步加强聘用制书记员队伍建设,根据最高法、最高检、财政部、人社部印发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和省法院、省检察院、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印发的《河北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现为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及部分基层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招聘职位均为聘用制书记员,全市共招聘26人,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9人,部分基层人民法院招聘17人。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邢台市、县(市、区)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1月29日至2007年11月29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品行、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5.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熟悉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掌握书记员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予刑事处罚的;


    2.曾因违法受过治安处罚的,或曾因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7.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8.招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其他不宜从事人民法院书记员情形的。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站:邢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110.249.194.200:89)。


    2.报名时间:2025年12月3日9:00至12月9日17:00。


    缴费时间:2025年12月3日9:00至12月10日17:00。


    (二)网上报名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认真阅读《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注册用户,使用手机号、身份证号、报名号,通过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考生登录后分为六步完成报名:(1)报名须知,(2)填写报名信息,(3)选择岗位,(4)诚信考试承诺书,(5)审核,(6)缴费。


    4.报名时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按提示进行缴费操作。考试报名费每人100元,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6.考生根据提示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资格复审环节还需提供使用。


    7.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8.通过网上报名的考生,报名结束后,按相关通知要求自行下载打印《技能测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


    9.报名人数如达不到开考比例,报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决定核减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


    五、技能测试


    1.技能测试时间: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2.技能测试内容:技能测试主要采用台式计算机、标准键盘作答方式,分为看打录入、听打录入两部分。应试人员按照速录考试系统的提示进行考试,看打录入、听打录入考试时间各10分钟,中间休息10分钟。(技能测试使用台式电脑、标准键盘,预装有极品五笔、极点五笔、万能五笔、搜狐五笔、王码五笔、搜狗拼音、百度拼音、QQ拼音、谷歌拼音、紫光拼音、讯飞拼音,严禁考生携带U盘、光盘等外部存储设备现场自行安装输入法)。


    看打、听打录入必须有一项录入速度在每分钟70字及以上,且正确率在90%及以上方可产生成绩。未取得成绩的不得进入笔试考试。看打、听打录入满分分别为100分,取两项成绩中的最高分计为技能测试成绩。符合上述速度与正确率标准的,达到70个字得60分,在71至110个字之间每增加1字增加1分,最高得分100分。


    3.技能测试成绩查询: 测试结束后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进行查询。


    六、笔试


    1.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政治理论、法律基本常识、常用公文写作能力。考试采用填涂卡作答方式,实行100分制。考试时间90分钟,不指定参考用书。


    3.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上要求的所有相关证件材料,缺少证件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


    七、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综合能力测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综合能力测试分为技能测试(占总成绩20%)和笔试(占总成绩40%),面试占总成绩的40%。对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录用计划和综合能力总成绩,分职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对达不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有一科缺考的、发现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按规定被取消成绩的、按规定成绩被记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携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技能测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报名表》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经证件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发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严重弄虚作假的要追究责任。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


    八、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采用“体操打分”方法,不指定复习范围和教材,侧重考察面试人员的表达能力和基本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时间不超过6分钟。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考生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2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 *40%。


    总成绩查询:邢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110.249.194.200:89)。


    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依次按照学历高者、面试成绩高者的顺序确定,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录用。因取消考生成绩、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而产生的体检、考察人员缺额,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对体检合格者,组织进行考察。


    十、公示


    根据考试和考察情况,经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邢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110.249.194.200:89)公示5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中级人民法院、部分县(市、区)人民法院按照省法院统一的合同文本分别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聘用制书记员序列进行规范管理。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期转正,并进行等级评定。


    十二、薪酬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薪酬标准,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状况等因素,参照上一年度本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确定,并根据市人社、财政部门薪酬调整标准执行。所需经费(含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由财政部门列入单位年度预算予以统筹保障。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中级人民法院会同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人社局联合成立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全程监督工作。本次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或培训班。


    咨询监督电话:0319-2236030(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29日

     

    附件:邢台市法院系统2025年度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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