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补贴

  • 申请时间 2022年12月28日—2023年1月20日
    申请对象 巨鹿县域内登记就业且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就业困难人员(已享受过3年补贴人员不予补贴)。
    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人员,持申报材料到本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地的乡镇社保站提交申请,乡镇社保站审核纸质材料后,由本人在河北人社app进行网上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领(所需材料均需以附件形式上传),填写信息提交成功后,由乡镇社保站将所需材料提交到县就业服务中心就业服务部(所需材料一式两份)。
    补贴期限和标准 (一)社保补贴年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补贴年限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身份证年龄为准。
    (二)社保补贴标准: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60%给予补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最高为省社会平均工资。初次认定就业困难人员补贴从就业困难认定的下一月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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