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补贴

  • 申请时间 2023年2月20日—2月24日,逾期不再办理
    申请对象 2022年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和2022年以前申报过且继续享受的人员,在2022年实现了灵活就业,已按规定标准缴纳了2022年度社会保险费的人员。
    补贴要求 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三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
    享受本次补贴时间为2022年1-12月份,对已享受过补贴人员缴费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缴费月数给予补贴;
    对2022年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从认定下月起享受。
    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补贴条件的(包括查出名下有营业执照信息等人员),经审查核实后,手续一律退回。
    地点及电话 受理地点:南宫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308室,人社局就业促进股。
    联系电话:0319-505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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