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行政区域内的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民办高校,2022—2023毕业学年(即2023年毕业)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以及本人残疾、烈士子女的毕业生。
对于定向直升班继续升学的不予发放,待以后求职毕业时再发放。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每人一次性发放求职补贴2000元。
9月25日之前由各学校完成受理、初审和校内公示。
10月15日之前市县人社部门和学校完成审核、校验。
10月25日之前由财政部门按照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学校账户。
10月31日之前由各学校将求职补贴发放给学生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