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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 申请范围
  • 发放标准
  • 申领标准
  • 培训定点机构
1.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企业参保职工:(1)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费1年以上;(2)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照初级(五级)不超过1000元、中级(四级)不超过1500元、高级(三级)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其中对列入全省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的,补贴标准提高10%。

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3次。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自2017年起,每年均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2022年阶段性规定每人每年最多申领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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