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时间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供养亲属领取待遇人员每半年认证一次,自助认证期为3月1日至3月31日。
2、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工伤保险1-4级伤残人员,每年认证一次,认证间隔不得超过12个月,自助认证期为3月1日至6月30日。
认证范围
宁晋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工伤保险1-4级伤残人员及供养亲属领取待遇人员。
操作指南
河北人社、易人社(以上两种方式任选其一即可)
注意事项
1、两种自主认证方式均不成功可携带身份证到县人社局城居保大厅(方大科技园C4-2楼)、社保大厅(方大科技园A10-1楼)、所在的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或社区(上城嘉苑、上城华府、东城社区)就近进行现场认证。对高龄行动不便及卧病在床人员,可联系所在乡镇社保所或社区就近提供上门服务
2、逾期未认证人员,将暂停待遇发放。待完成认证后,再予以补发
咨询热线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联系电话:5805065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联系电话:5804063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联系电话:5809869
工伤保险待遇联系电话:5689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