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时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供养亲属领取待遇人员每半年认证一次,全年共认证两次,1-6月份认证一次。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和工伤保险1-4级伤残人员每年认证一次,认证周期为每年1-12月份,且两次认证时间不超过12个月。
认证范围
清河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工伤保险1-4级伤残人员及供养亲属领取待遇人员。
操作指南
河北人社(一台手机可完成多人多险种认证)
注意事项
1.本人可以自愿到社保经办服务大厅以及乡镇服务大厅、社区(行政村)居委会等基层服务点进行认证。
2.对于高龄、行动不便以及卧病在床人员,请提前致电对应经办预约,工作人员可提供上门服务。
咨询热线
企业职工联系电话:0319-8291321
机关事业联系电话:0319-8291321
工伤保险联系电话:0319-8193006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联系电话:0319-8282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