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内容
补贴范围:
非营运乘用车。此次补贴仅面向个人消费者,不含单位用车。
补贴标准:
以个人购车价(发票不含税价)为标准:1.10万元(不含10万元)以下补贴1500元:2.10万元(含10万元)至20万元(不含20万元)补贴2500元;3.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补贴3500元。资金有限,先到先得,补完为止。
审核流程:
由购车人于购车后10个工作日内,到汽车销售企业提交相关证件材料,具体包括:购车人身份证(正反面购车人本人银行卡及开户行信息(建行卡)、购车发票(发票联)、新车行驶证(主副页)。经邢台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报经市财政局经开区分局审核通过后,90天内将补贴资金逐一发放给购车人。
注意事项:
邢台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拥有该方案最终解释权,依据企业销售情况,期间可对补贴政策进行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