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说明
消费券类型:
分别发放10元券(满50元可用)、20元券(满100元可用)、40元券(满200元可用)、100元券(满1000元可用)、200元券(满3000元可用)、400元券(满8000元可用),每个消费者每日可任意领取6种面额中的1-3张,在领取电子消费券的商家均可使用。
领取规则:
每单消费仅限使用一张电子消费券,不得累加使用。
使用规则:
①、电子消费券仅限个人消费抵减,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购物不得使用电子消费券; ②、电子消费券不设找零、不可提现,可以与商家促销活动叠加使用。
领取时间:
2025年6月26日—6月30日每日9:00—22:00(22:00后未使用的消费券作废,并回收发放至下一日,用完即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