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政策
招生时间
- 招生对象
- 报名及录取流程
- 报名及录取批次
- 享受优待政策
- 招生咨询电话
襄都区户籍及符合条件的非襄都区户籍2025年小学毕业生。
小学毕业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可通过微信扫码或浏览器输入网址(见报名方式),登录“襄都区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城区报名入口专区→选择城区初中报名入口→选择相关类别(只能选择一个批次)→选择对应乡镇(街道)、村(社区)、小区→选择学校报名→按要求填报信息(学生基础信息、监护人信息、户籍信息、住房信息等)→上传证照图像→保存提交→学校线上初审后确定需现场审核的时间→家长根据学校通知要求到学校现场审核→家长查询录取结果→学校录取。
小学毕业生网上报名分为四个批次,学校按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第四批次顺序录取。
如某一批次报名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调剂到对应批次有学位的学校。小学毕业生的监护人应依据《邢台市襄都区2025年公办初中招生范围》及以下要求报名。
第一批次:房户一致、直系三代一致和拆迁户的小学毕业生
房户一致 小学毕业生为学校片区内常住户籍(报名前迁入)、小学毕业生或第一监护人有自购住宅性质房产(不包含商用、商住两用、公寓、公租廉租、期房等)且实际居住,户籍、房产、居住一致,且房产为小学毕业生或第一监护人100%产权所有。按照房产地址所属片区初中报名,需准备户口簿、房产证明、小学毕业证(或毕业证明)等相关材料。
直系三代一致
学校片区内直系三代同户籍同居住(房产为一代100%所有,房产、户籍地址一致),且小学毕业生第一监护人无房产。按照房产地址所属片区初中报名,需准备户口簿、房产证明、第一监护人无房证明、小学毕业证(或毕业证明)等相关材料。
拆迁户
襄都区内拆迁户,且未入住新居。选择户籍地址所属片区初中报名,需准备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不含货币补偿协议)、户口簿、监护人无房证明、小学毕业证(或毕业证明)等相关材料。
第二批次:房户不一致的小学毕业生
房户不一致
小学毕业生为襄都区内非房产地址户籍(报名前迁入),小学毕业生或第一监护人在区内有自购住宅性质房产(不包含商用、商住两用、公寓、公租廉租、期房等)且实际居住,房产、户籍不一致,且房产为小学毕业生或第一监护人100%产权所有。按照房产地址所属片区初中报名,需准备户口簿、房产证明、小学毕业证(或毕业证明)等相关材料。
第三批次:有襄都区房产的小学毕业生
有户籍无房产
小学毕业生非襄都区户籍,小学毕业生或第一监护人在区内有自购住宅性质100%产权的房产(不包含商用、商住两用、公寓、公租廉租、期房等)且实际居住。按照房产地址所属片区初中报名,需准备房产证明、户口簿、小学毕业证(或毕业证明)等相关材料。
第四批次:襄都区内户籍无房产的小学毕业生和外来人员随迁务工子女
有户籍无房产
小学毕业生及其监护人有襄都区或高新区户籍、无自购住宅性质房产。
外来人员随迁务工子女(有居住证无房产)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第一监护人或小学毕业生具有襄都区或高新区有效期内居住证。
①、户籍或居住证在襄都区范围内的可就近从邢台市第十中学、邢台市第二十八中学、邢台市襄都区晏家屯中学和邢台市襄都区东汪初级中学4所学校中选择1所报名;
②、户籍或居住证在高新区范围内的选择邢台市襄都区晏家屯中学报名,需准备户口簿、居住证、小学毕业证(或毕业证明)等相关材料。
如某一批次报名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调剂到对应批次有学位的学校。小学毕业生的监护人应依据《邢台市襄都区2025年公办初中招生范围》及以下要求报名。
第一批次:房户一致、直系三代一致和拆迁户的小学毕业生
房户一致 小学毕业生为学校片区内常住户籍(报名前迁入)、小学毕业生或第一监护人有自购住宅性质房产(不包含商用、商住两用、公寓、公租廉租、期房等)且实际居住,户籍、房产、居住一致,且房产为小学毕业生或第一监护人100%产权所有。按照房产地址所属片区初中报名,需准备户口簿、房产证明、小学毕业证(或毕业证明)等相关材料。
直系三代一致
学校片区内直系三代同户籍同居住(房产为一代100%所有,房产、户籍地址一致),且小学毕业生第一监护人无房产。按照房产地址所属片区初中报名,需准备户口簿、房产证明、第一监护人无房证明、小学毕业证(或毕业证明)等相关材料。
拆迁户
襄都区内拆迁户,且未入住新居。选择户籍地址所属片区初中报名,需准备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不含货币补偿协议)、户口簿、监护人无房证明、小学毕业证(或毕业证明)等相关材料。
第二批次:房户不一致的小学毕业生
房户不一致
小学毕业生为襄都区内非房产地址户籍(报名前迁入),小学毕业生或第一监护人在区内有自购住宅性质房产(不包含商用、商住两用、公寓、公租廉租、期房等)且实际居住,房产、户籍不一致,且房产为小学毕业生或第一监护人100%产权所有。按照房产地址所属片区初中报名,需准备户口簿、房产证明、小学毕业证(或毕业证明)等相关材料。
第三批次:有襄都区房产的小学毕业生
有户籍无房产
小学毕业生非襄都区户籍,小学毕业生或第一监护人在区内有自购住宅性质100%产权的房产(不包含商用、商住两用、公寓、公租廉租、期房等)且实际居住。按照房产地址所属片区初中报名,需准备房产证明、户口簿、小学毕业证(或毕业证明)等相关材料。
第四批次:襄都区内户籍无房产的小学毕业生和外来人员随迁务工子女
有户籍无房产
小学毕业生及其监护人有襄都区或高新区户籍、无自购住宅性质房产。
外来人员随迁务工子女(有居住证无房产)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第一监护人或小学毕业生具有襄都区或高新区有效期内居住证。
①、户籍或居住证在襄都区范围内的可就近从邢台市第十中学、邢台市第二十八中学、邢台市襄都区晏家屯中学和邢台市襄都区东汪初级中学4所学校中选择1所报名;
②、户籍或居住证在高新区范围内的选择邢台市襄都区晏家屯中学报名,需准备户口簿、居住证、小学毕业证(或毕业证明)等相关材料。
现役军人、烈士、消防人员及其他享受国家教育优待政策人员子女入学工作由所属部门统一办理,小学毕业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报名前向所属部门申请,由相关部门核实后转交区教育局,符合相关政策的,由区教育局按就近就便原则统筹安排入学,录取学校组织享受国家教育优待政策人员子女在阳光招生平台上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