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政策
招生时间
- 招生对象
- 主城区招生范围
- 录取流程
- 主城区外小学招生
- 第一批次
- 第二批次
- 第三批次
- 第四批次
- 优抚子女入学
- 咨询电话
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出生的信都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住址在七里河以北、金泉大街以南、滨江路以东、襄都区边界以西,信都区主城区范围内的小学适龄儿童实行“线上报名+线上初审+线下审核”的方式进行,服务学校25所。
适龄儿童网上报名分为四个批次,按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第四批次顺序录取。如某一批次报名人数超出学校学位数时,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就近调剂到其他学校。电脑随机派位时,由公证处现场公证,邀请纪检监察部门、教育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相关学校新生家长等人现场监督。电脑随机派位过程实行全程录像,确保随机派位过程公平、公正、公开。派位结束后,录取名单由学校公示、区教育局备案。
第一步,家长保存提交报名材料,招生平台进行初审,家长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因报错学校或缺少材料初审未通过的,家长可重新修改后再提交。
第二步,平台中房产、户口信息自动核验通过的由学校线上复核,教育局终审,家长查询录取结果;需现场审核的,家长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现场审证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到学校现场审证,现场审证通过后,家长不可再修改,教育局终审,家长查询录取结果。
第一步,家长保存提交报名材料,招生平台进行初审,家长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因报错学校或缺少材料初审未通过的,家长可重新修改后再提交。
第二步,平台中房产、户口信息自动核验通过的由学校线上复核,教育局终审,家长查询录取结果;需现场审核的,家长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现场审证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到学校现场审证,现场审证通过后,家长不可再修改,教育局终审,家长查询录取结果。
住址在信都区主城区以外的适龄儿童不参加网上报名,二十六中附小、二十七中附小、碧桂园小学、第一实验小学、七里河小学、金华实验小学阳光校区和各中心学校、学区,参照主城区内公办小学招生办法,制定详细招生方案,确保公平公正,招生方案报区教育局批准后执行。报名时间以学校公布时间为准。
学校片区内房产、户籍一致的适龄儿童
第一批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适龄儿童为学校服务片区内户籍(报名前迁入),第一监护人(父母)或儿童在学校服务片区内自购住宅性质房产(不包含商用、商住两用、公寓、公租廉租、期房等),房产为第一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本人100%产权所有,且长期实际居住,户口、房产、居住一致。
(2)儿童第一监护人(父母)在邢台市主城区没有房产,儿童与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三代人同户口且共同居住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学校服务片区内的房产内,户口、房产、居住一致。
(3)学校服务片区内市区拆迁户且未入住新居。
注:具备上述三个条件其中之一即可;自2025年起,取消“同一学校片区内一套房产六年只提供一个学位(同一户主情况除外)”要求。
第一批次入学报名需提供的相关证件
①学校片内户口簿
②学校片区内自购房产证明材料(房产证,正式购房合同,小产权购房证明,公房改革证明等)
③监护人身份证
④三代同户口同居住的需第一监护人(父母)无房证明(市房屋交易与产权中心出具)
⑤市区拆迁户需拆迁征收补偿协议(不含货币补偿协议)、有效回迁证明等材料
⑥《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第一批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适龄儿童为学校服务片区内户籍(报名前迁入),第一监护人(父母)或儿童在学校服务片区内自购住宅性质房产(不包含商用、商住两用、公寓、公租廉租、期房等),房产为第一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本人100%产权所有,且长期实际居住,户口、房产、居住一致。
(2)儿童第一监护人(父母)在邢台市主城区没有房产,儿童与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三代人同户口且共同居住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学校服务片区内的房产内,户口、房产、居住一致。
(3)学校服务片区内市区拆迁户且未入住新居。
注:具备上述三个条件其中之一即可;自2025年起,取消“同一学校片区内一套房产六年只提供一个学位(同一户主情况除外)”要求。
第一批次入学报名需提供的相关证件
①学校片内户口簿
②学校片区内自购房产证明材料(房产证,正式购房合同,小产权购房证明,公房改革证明等)
③监护人身份证
④三代同户口同居住的需第一监护人(父母)无房证明(市房屋交易与产权中心出具)
⑤市区拆迁户需拆迁征收补偿协议(不含货币补偿协议)、有效回迁证明等材料
⑥《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信都区户籍,学校片区内房产,“房户不一致”的适龄儿童
信都区内学校片区外户籍,监护人或儿童有学校片区内房产,“房户不一致”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适龄儿童为信都区内学校片区外户籍,第一监护人(父母)或儿童在学校服务片区内自购住宅性质房产(不包含商用、商住两用、公寓、公租廉租、期房等),房产为第一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本人100%产权所有,且长期实际居住。
注:自2025年起,取消“同一学校片区内一套房产六年只提供一个学位(同一户主情况除外)”要求。
第二批次入学报名需提供的相关证件
①学校片区内自购房产证明材料(房产证,正式购房合同,小产权购房证明,公房改革证明等)
②信都区户口簿
③监护人身份证
④《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信都区内学校片区外户籍,监护人或儿童有学校片区内房产,“房户不一致”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适龄儿童为信都区内学校片区外户籍,第一监护人(父母)或儿童在学校服务片区内自购住宅性质房产(不包含商用、商住两用、公寓、公租廉租、期房等),房产为第一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本人100%产权所有,且长期实际居住。
注:自2025年起,取消“同一学校片区内一套房产六年只提供一个学位(同一户主情况除外)”要求。
第二批次入学报名需提供的相关证件
①学校片区内自购房产证明材料(房产证,正式购房合同,小产权购房证明,公房改革证明等)
②信都区户口簿
③监护人身份证
④《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非信都区户籍,学校片区内房产,“房户不一致”的适龄儿童
非信都区户籍,监护人或儿童有学校片区内房产,“房户不一致”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适龄儿童非信都区户籍,第一监护人(父母)或儿童在学校服务片区内自购住宅性质房产(不包含商用、商住两用、公寓、公租廉租、期房等),房产为第一监护人或儿童本人100%产权所有,且长期实际居住。
注:自2025年起,取消“同一学校片区内一套房产六年只提供一个学位(同一户主情况除外)”要求。
第三批次入学报名需提供的相关证件
①学校片内自购房产证明材料(含房产证、正式购房合同、小产权购房证明、公房改革证明等)
②信都区外户口簿
③监护人身份证
④《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非信都区户籍,监护人或儿童有学校片区内房产,“房户不一致”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适龄儿童非信都区户籍,第一监护人(父母)或儿童在学校服务片区内自购住宅性质房产(不包含商用、商住两用、公寓、公租廉租、期房等),房产为第一监护人或儿童本人100%产权所有,且长期实际居住。
注:自2025年起,取消“同一学校片区内一套房产六年只提供一个学位(同一户主情况除外)”要求。
第三批次入学报名需提供的相关证件
①学校片内自购房产证明材料(含房产证、正式购房合同、小产权购房证明、公房改革证明等)
②信都区外户口簿
③监护人身份证
④《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随迁子女和有户籍无房产的适龄儿童
非信都区户籍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和学校片内户籍无房产的适龄儿童。
第四批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非信都区户籍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在信都区主城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在信都区主城区合法取得居住证。
(2)第一监护人(父母)及儿童具有信都区户籍,且无房产。
(3)按照中共邢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保交房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临时措施的通知》要求,主城区新购房产未交付入住,且户口已迁入房产所在地派出所公共地址的适龄儿童,按照第四批次报名,根据新购未交付房产位置选择第四批次学校。
注:具备上述三个条件其中之一即可。
第四批次报名需提供的相关证件
①监护人在信都区主城区的居住证
②户口簿
③监护人身份证
④持居住证报名的需第一监护人(父母)无房证明(市房屋交易与产权中心出具)
⑤新购房产未交付,且户口迁入派出所公共地址的需新购未交付房产的正式购房合同。
非信都区户籍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和学校片内户籍无房产的适龄儿童。
第四批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非信都区户籍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在信都区主城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在信都区主城区合法取得居住证。
(2)第一监护人(父母)及儿童具有信都区户籍,且无房产。
(3)按照中共邢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保交房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临时措施的通知》要求,主城区新购房产未交付入住,且户口已迁入房产所在地派出所公共地址的适龄儿童,按照第四批次报名,根据新购未交付房产位置选择第四批次学校。
注:具备上述三个条件其中之一即可。
第四批次报名需提供的相关证件
①监护人在信都区主城区的居住证
②户口簿
③监护人身份证
④持居住证报名的需第一监护人(父母)无房证明(市房屋交易与产权中心出具)
⑤新购房产未交付,且户口迁入派出所公共地址的需新购未交付房产的正式购房合同。
优抚子女入学
现役军人、消防人员、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燕赵英才卡持卡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享受教育优抚政策。
(一)基本条件 享受国家优抚政策人员其子女随父(母)实际长期居住,地点在信都区主城区。
(二)入学需准备的相关材料< 1.现役军人:军官证、单位证明信、户口簿、房产证(或居住证明)、父母身份证、结婚证等。
2.其他享受国家优待政策人员:相关证明、户口簿、房产证(或居住证明)、父母身份证、结婚证等。
(三)入学流程 享受国家优抚政策人员子女入学需由所属部门统一汇总审定后,名单提交给区教育局,区教育局按就近原则安排入学,相关学校组织享受国家优抚政策人员子女在服务平台线上报名,复审合格后通知家长录取。
现役军人、消防人员、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燕赵英才卡持卡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享受教育优抚政策。
(一)基本条件 享受国家优抚政策人员其子女随父(母)实际长期居住,地点在信都区主城区。
(二)入学需准备的相关材料< 1.现役军人:军官证、单位证明信、户口簿、房产证(或居住证明)、父母身份证、结婚证等。
2.其他享受国家优待政策人员:相关证明、户口簿、房产证(或居住证明)、父母身份证、结婚证等。
(三)入学流程 享受国家优抚政策人员子女入学需由所属部门统一汇总审定后,名单提交给区教育局,区教育局按就近原则安排入学,相关学校组织享受国家优抚政策人员子女在服务平台线上报名,复审合格后通知家长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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